关于确认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10]21 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财政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