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0-06-04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实施日期】 2010-06-04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建〔2010〕273号
【首选类别】 经济建设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0]273号

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省(区、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财政部驻相关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国家在油菜籽主产区继续实行油菜籽的托市收购政策,即2010年度新产油菜籽上市后,国家继续对具有一定资质条件和规模、统计工作规范的指定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入市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以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附件: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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