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0-06-25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实施日期】 | 2010-06-25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综〔2010〕46号 |
【首选类别】 | 财政综合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的规定,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