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3-08-29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2013-08-30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关税〔2013〕53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3]53号

海关总署、民航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830日起,对按此前规定所有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8月29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