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6-12-27
【颁布单位】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关税〔2016〕72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6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现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1611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61227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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