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0-11-14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 |
【首选类别】 | 其他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
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
现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三条第(二)项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