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企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公司: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22〕45号)精神,自治区2022年度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名额共有79人,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企业总会计师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企业总会计师包括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上市公司、自治区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及地方其他重点企业的总会计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包括自治区级机关、自治区所属医院高校在内的单位财务负责人。同一个单位培训人数不超过1人,参加过前两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本次不再参加,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优先。
二、培训安排
自治区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班两期。
(一)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1期66人,培训时间为11月18日-27日,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1期13人,培训时间为10月21日-30日,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三、经费保障
财政部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予以支持,国家会计学院可按标准向学员收取相关费用,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培训报名条件人员填写《2022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个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单位性质证明(其他重点企业可附行业标准文件)等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报名人员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分班次填写《2022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将汇总表连同报名人员相关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人员须经自治区级主管单位同意。
(三)复审。自治区财政厅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层级和职务级别条件进行审核,并参考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执行各类会计准则制度情况和最近年度内控编报打分成绩,择优确定培训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及公告形式告知单位。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切实选拔符合条件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并在后期的培训中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学员有充足时间参加。经选拔确定的培训学员,要珍惜机会,按要求认真参加培训,中途不得无故缺课,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培训预排时间提前充分做好疫情风险规避,确保能够按时参加培训。
六、其他事项
全区培训组织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联系人:李永刚,金璐,电话:0991-2359416,邮箱:646237790@qq.com。为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及时导入,各级财政部门应指导报名人员完成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kjgl.xjcz.gov.cn/accNet)注册工作。
附件:
1. 2022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
2.2022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