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新政办发〔2020〕33号 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隐患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自 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隐患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利用2020年至2022年三年时间,深入开展我区铁路安 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按照《铁路安全管 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社会 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 铁路运输安全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行动。当前,我区铁路线路营业 里程7231.346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845.366公里,普速 线路营业里程6386.7公里。普速铁路占总营业里程的88%,承 担了所有货物发送量和83.6%的客运量。平均每天十余列中欧、 中亚班列由新疆铁路出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通道。近年 来,自治区始终坚持等级管理、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千方百计保障 普速铁路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加大普速铁路安全整治力度。但由 于疆内大部分普速铁路修建时间早,设计标准和建设水平相对较 低,安全基础比较薄弱,行人翻越铁路、邻近铁路线路违法施工、私 搭乱建、飘浮物危害等部分外部环境隐患问题仍较为突出,安全风 —2— 险和隐患日益凸显,加强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势在必行、刻 不容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源头 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铁路安全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影响铁 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依法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 护区,确保铁路运营企业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控。 全面推进运行时速120公里及以上列车的线路全封闭和道口平改 立,对难以实施封闭和平改立工程的线路采取限速运行等安全防 护措施。铁路沿线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完好齐备。铁路沿 线自然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排查,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治理。建立铁 路沿线安全隐患管控长效机制,形成涵盖铁路运输企业与沿线地 方政府、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共同治理铁路安全隐患管理责任 体系。不断减少路外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发 生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 (三)基本原则 —3— 1.坚持依法治理。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要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 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治理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按照运 输繁忙程度和线路等级标准分类治理。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铁路安全地方性规章制度,积极 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双段 长”工作体系,有效遏制铁路安全隐患引发的铁路交通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铁路沿 线两侧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安全防护距离的建筑物,以 及建造、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的场所、仓库。二是整治违法采矿、爆破作业的行为。三是整治在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违法施 工行为。四是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采砂淘金、疏浚 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 安全设施的行为。五是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堆放杂 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问题。六是整治铁路线路安 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七是整治铁路 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 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八是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 影响行车瞭望问题。九是整治铁路沿线彩钢瓦房等硬材料建(构) —4— 筑物以及塑料薄膜、滴灌管带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 路问题。十是整治电气化铁路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 气体隐患问题。十一是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 畜等安全问题,有计划地清除铁路沿线可燃物,设置森林草原防火 警示牌。十二是整治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以及闲杂人员 非法上道问题。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 配合单位: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法 委,自治区检察院、工信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铁路检察分院、铁路公安局。 (二)开展铁路沿线自然灾害排查治理。对铁路沿线危岩落 石、崩塌滑坡、泥石流、边坡溜塌、沿河路基河岸冲刷、洪水等自然 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摸清自然灾害分布情况和安全风险等级, 坚持先易后难、综合施策。一是对南疆线伯信特站至马兰站间、精 伊霍敖包站至布列开站间、兰新线七泉湖站至达坂城站等山区线 路进行自然灾害专项整治。二是对修建年代久、建设标准低的不 良挡墙护坡、高陡土质边坡、浅基桥防洪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三是突出对防洪重点处所及近五年水害多发的南疆线塔塔尔至马 兰、库车至库车西、伊斯克苏至喀拉玉尔滚、萨特玛至柯坪、九道河 至喀什、兰新线烟墩至红旗村、头堡至柳树泉、夏普吐勒至吐鲁番, 临哈线东庙沟至骆驼圈子等区段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提高铁路抗 洪能力。四是对通行客车对数少、运量小的其他线路,因地制宜采 —5— 取限速等措施,确保列车安全。五是建立铁路日常信息沟通机制,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铁路灾害 应急电话,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 配合单位: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法 委,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 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水利厅、气象局,铁路公安局。 (三)组织开展平交道口和治安形势复杂路外事故多发路段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按照先干线正线后支线站线、先国道省道 后县道乡道的原则,优先消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口,加快推进 乌鲁木齐地区乌将线6处、芦草沟线5处,南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及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境内鱼焉线铁 路8处、石河子天业线1处道口平改立工作,保障建设资金来源。 二是对尚未完成平改立的干线繁忙道口,采取道口无线报警装置、 道口视频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等技防措施,做好道口员应急处置培 训工作,确保运行安全。三是优先实施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相撞事 故多发路段的防护栅栏封闭工作,全力推进阿准、库阿喀等区段的 线路封闭工作,按照标准及时修复破损栅栏。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 配合单位: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法 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铁路公安局。 —6— (四)推进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路段防护设施排查整治。一 是对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路段护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落实整 治。二是对防护等级标准低、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公铁并行防 护桩(墙)进行改造。三是对公跨铁立交桥涵不符合标准的处所进 行整治。四是加快国省道公跨铁立交桥资产移交至自治区公路管 理部门、县道及农村公路桥梁资产移交至地方政府工作进度。五 是开展公铁立交桥和并行路段护栏、护网、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警 示标志,以及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杆等支撑装置隐患专 项整治。六是对可能会受到机动车撞击梁体的铁跨公梁式桥,采 取技防措施,提高桥梁碰撞监测报警能力。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 配合单位: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法 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铁路公安局。 (五)推进铁路安全依法治理。一是加快推动《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二是铁路部门积极 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接建立联系机制,联合开展铁路环境安全 整治执法活动,对危及铁路安全的各类行为,依法采取公益诉讼、 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等方式开展维权,各级政府落实铁路治理责任、 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履行维护铁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惩治危害铁 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铁路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建 立普速铁路各地(州、市)、生产建设兵团“双段长”责任制。四是在 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普速铁路的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铁路部门 —7— 做好后续新建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后续新建铁路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内,铁路安全保护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划定并进行公告。五是各地(州、 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要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 版)》的通知要求,建立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评价考核机制,并纳 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 配合单位: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法 委,自治区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交通 运输厅、铁路检察分院、铁路公安局。 四、时间安排 本次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对标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2020年 6月)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部门、成立专 班,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 是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做好动员,明确要求 及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三是铁路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问 题,做到底数清、问题准,现场排查照片和视频资料要编码建库。 四是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正式向各地(州、市)人民政府 —8— (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提交隐患问题库,制定推进整 治计划;需要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的,正式函告相关部门。五是采 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整治期间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 第二阶段:消除重点隐患,重点线路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兰新线、 南疆线、精伊霍线、奎北线四条铁路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一是 6月底前,铁路部门与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市政府配合,开 展高铁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路地协调联动工作机 制,动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安全隐患是否反弹进行逐一检 查,坚决防止问题隐患死灰复燃,发现隐患挂牌督办及时进行处 置。二是7月底前,铁路部门向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 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通报情况,开展联合确认。三是8月 底前,彻底整治完成兰新线、南疆线、精伊霍线、奎北线铁路用地范 围内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自身安全隐患问题。四 是10月底前,彻底整治完成兰新线、南疆线、精伊霍线、奎北线铁 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突出安全隐患问题。五是12月底前,全面完 成兰新线、南疆线、精伊霍线、奎北线安全隐患整治。该拆除的坚 决拆除,该封闭的立即封闭,能绿化的进行绿化。对其他具备保护 性开发利用条件的,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经地方政府和铁路部 门共同审核批准后规范有序实施。六是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区 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七是12月底前,全面完成设计时速120公 里及以上线路的全封闭建设工作。八是12月底前,各地(州、市) 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与铁路部门共同完 —9— 成“双段长”工作制队伍组建和制度建立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分类施策,持续推进疑难问题整治。(2021年1月 至2022年12月)一是铁路部门会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 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国家铁路监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 聚力攻关疑难问题治理,推动地方规范性文件出台。二是2021年 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 三是2021年12月底前,突出对防洪重点处所及近五年水害多发 区段南疆线塔塔尔至马兰、库车至库车西、伊斯克苏至喀拉玉尔 滚、萨特玛至柯坪、九道河至喀什、兰新线烟墩至红旗村、头堡至柳 树泉、夏普吐勒至吐鲁番,临哈线东庙沟至骆驼圈子等区段隐患进 行整治。四是2022年6月底前,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取得显著 成效,基本消除南疆线鱼儿沟站至马兰站间、精伊霍线敖包站至布 列开站间、兰新线七泉湖站至达坂城站间等山区线路铁路地质灾 害隐患。五是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乌鲁木齐地区乌将线6处、 芦草沟线5处,南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 及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境内鱼焉线铁路8处道口平改立工作,生 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天业线铁路1处道口平改立工作。六是 2022年12月底前,全面验收铁路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重点隐患 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召开总结会议,巩固铁路安全隐 患综合治理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七是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 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夯实铁路安全管理基础,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 果并推广运用。 —10—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 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 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通过广泛动员、层层落实、全面 覆盖,扎实开展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一批影响铁 路安全的严重隐患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部署。各地(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公署)、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 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和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各地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按 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分级分类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抓好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逐 项细化专项整治任务分工,坚持立查立改立整治,解决突出隐患问 题。根据问题清单细化督导检查内容,逐项整改销号。重大安全 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 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落实风险防控,做好协调联动。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工作 制度和工作标准,坚持日常排查和定期全面排查相结合,深入查找 分析影响铁路安全的关键薄弱环节,坚持源头治理、超前防范,研 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建立铁路安全问题隐患和制 度措施“两个清单”,健全铁路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要继续加强路 地对接,强化协作配合,巩固铁路安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加大联 —11— 合督查检查力度,建立部门间会商研判机制,在节假日、汛期等重 点时段及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筑牢铁路行业安全发展底线。 (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 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要求,动员各类媒体资源,及时跟进报 道,不断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铁路安全意识,为建设平安铁路营造 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抄送:国家铁路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法委,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检察院,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生产建设兵团,新疆 军区,中央驻疆各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日印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