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新政办发〔2020〕66号 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嫚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 使用效益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 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 —1— 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 使用效益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 发〔2018〕82号)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 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 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 目标提供坚实保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 任。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提高效益为目的,进一步完善政府 主导、权责清晰、分担合理、更为多元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机制,不 断深化教育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强教育经费投入 使用管理,在优先保障、优化结构、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提高教育经 费使用效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班人提供保障。 —3— (二)年度目标 ———2020年,规划科学、标准支撑、结构合理、更可持续的教 育经费使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更科学的 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2022年,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显现,全面建立与教 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机制。 二、工作原则 优先保障,加大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 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 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继续保持财 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投入。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 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提脱离实际难以 实现的目标,不作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不搞“寅吃卯粮”的工 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高教育质 量战略主题,统筹近期发展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区 域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优化教育资 源配置。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经费使用进一步 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弘扬科学 精神和工匠精神,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4— 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落实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明确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 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的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 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各地结 合实际先行先试,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经费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1.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制定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 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 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更多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 带动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建立健全自治区教育标准体 系,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 自治区要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 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2.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 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补贴、 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供应和使用等政策制度, 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完善社会捐 —5— 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发挥 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 担机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 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 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 调整机制。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自然资 源厅,新疆税务局 (二)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3.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各地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对 教育经费的需求,统筹衔接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 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学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 “空壳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4.推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 法》,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进一 步提高全区特别是南疆四地州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 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 —6—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行中央和自治区统一确定的义务教 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 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 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核定并落实义务教 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 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 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 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 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 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 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5.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自 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27号)精神,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 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 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 教职工工资发放。要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非在编教师要签 订合同,并实行同工同酬。鼓励非在编教师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要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 质能力。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7— 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 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 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要加强 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 教师工资收入政策。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 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 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要 根据幼儿园规模,创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 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支持职业院校“双师 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6.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扩大普 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 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 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 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普通 高中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力度。提高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中职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低于2000元。落实高职院 校生均拨款不低于12000元。逐步提高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 拔款水平,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承载能力。完善政 —8— 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举 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 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实施 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加强统筹,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 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推动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健全学生资助 制度,完善资助办法,提高精准水平,实现应助尽助。强化资助育 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 7.聚焦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 度,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区域特色高水平 大学建设,支持具有综合优势的高校整体发展,持续推动本科高校 转型发展,加快培养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更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自治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 动计划及“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 科课程,提高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 发展。健全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校 —9— 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积极开展赴 内地“双一流”高校引进人才招聘活动,切实提高高校人才引进质 量。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完善科研稳定支持机制,落实中央和 自治区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为科研活动顺利 开展提供便利。改革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出国留学和 来华留学经费资助政策,支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优化 教育对外开放布局。完善和落实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和 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巴州加快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引领产教 融合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办 8.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要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 时,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育 人方式转型,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 研活动、教学改革试验等方面投入,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 衡。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促进学生全 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支持开展职业教育实训实习,推动德技并修、 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支 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施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加大 高校教学改革研究力度,建立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选树一批高 —10— 等教育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建设高水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习 实训基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支持教育信息化平台、资源建设和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化 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三)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 9.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 步简政放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 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 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教育经费的直 接使用者、管理者,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会同 相关部门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和经费使用,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 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国家财政教育投入等政策,优 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要坚 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高校教育培养成本 的监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 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0.全面改进监管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 —11— 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健全预算审核机制, 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逐步扩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 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 项,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全过程监控, 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加强预决算事后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 门和学校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加 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 教育督导范围。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 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责同审, 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教育厅 11.全面提高使用绩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花 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 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细化可 操作可检查的绩效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 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 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开展 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坚持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 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加强动态绩效评价,及时削减低效无效资 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目标 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 —12— 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厉行勤 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 校,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12.全面增强管理能力。各级教育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 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 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本领。落实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 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 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使用好全国教育经费信息化管 理平台,实现即时动态监管。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定期培 训制度,实现全员轮训,增强专业化管理本领。加强学校财会、审 计和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加强学生资助、经费监管等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巩固财政教育投入成果,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完善教育 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等 各项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 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 成效。 —13— (二)加强督查问责。各地要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 管理情况的督查力度。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教 师工资待遇政策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地要定期向自治区 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 报送落实情况,自治区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 好整改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有违 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9日印发 —14—